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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暖人心 锦旗送到法庭里
时间:2020-04-16 17:08:45  来源:

  “感谢法官,你们为我孙子的案子做了那么多工作,这么快我们就拿到了抚养费,谢谢你们!”在法庭门口,兰某激动地说。

  近日,家住金家镇的兰某带着孙子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射洪市法院金家镇人民法庭姚亮法官手中。

  这事要从2019年年底的一天说起,家住金家镇的兰某带着一个小男孩(其孙子)走进了金家人民法庭,声称要起诉自己的儿媳。法庭干警热情接待了他们并及时了解情况,原来兰某是小男孩的奶奶,因为抚养费的问题,不得不将儿媳陈某告上法庭。

  兰某之子张某与陈某2014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后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17年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抚养双方约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自离婚后女方每月支付男方800元的抚养费(协议从2018年4月起开始支付,并于每月5号之前支付到男方账户,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后张某外出务工养家,便委托兰某代为照顾孙子。可自从离婚后,陈某便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兰某没有固定收入,张某的务工收入也不高且常年在外,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兰某只好将陈某告上法庭。

  本着诉源治理的原则,了解事情始末后的姚亮法官想尽量调解解决,当场便几次拨打陈某的电话,但均未接通。在送走婆孙两人之后,姚法官又接连多次拨打电话,但始终未能联系上,最终姚法官只能及时立案并向陈某邮寄了相关法律文书。待到开庭的那天,孩子及其奶奶兰某准时到庭参与了诉讼,陈某未到庭。

  最终依照法律规定,法庭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陈某从2018年4月起每月向孩子给付抚养费800元(由兰某保管并开支该费用),限每月10日前付清,至孩子满18周岁时止。

  判决生效后,兰某打电话到法庭,称陈某未按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兰某欲代孙子申请强制执行。姚法官考虑到执行的周期较长,且兰某年龄较大,为了减少其诉累,又主动联系陈某,在多次拨打其电话后,终于联系上陈某。姚法官在电话里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的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陈某表示服判,并及时向兰某支付了下欠抚养费。(全媒体记者袁田)

  编辑:许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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