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虹桥集团公司强化纳税督促及安全维稳工作
|
时间:2016-11-25 11:25:15 来源: |
本网讯 记者11月23日从虹桥集团公司年终纳税、安全、维稳工作会上获悉,虹桥公司要求各开发项目部全面抓好年终纳税、安全、结算等相关关事宜,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实现既定目标和社会稳定和谐。
会上,虹桥集团公司提出四项要求并将通知下发到各项目部。一是按照国家从2016年5月1日起,对建筑、开发企业进行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均为11%和县地税局、国税局等通知,5月1日前所发生的业务在地税局补缴营业税,从5月16日起,未补缴营业税将按税款的0.5‰/天收取滞纳金;5月1日后各项目部发生的销售收入,按月申报,按3%预缴增值税,最后开票时清算缴纳。各项目部要及时清缴所欠营业税和增值税,否则,税务机关检查时将追收滞纳金。二是各项目部提前做好民工工资结算,做好资金安排,不准拖欠民工工资,不准出现民工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否则按合同给予5000元以上的罚款。三是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针对年度末各类治安事故多发时期及用户最容易聚众闹事的多发期,各项目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按期交房、办理产权证等事项认真解释,正确对待;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项目,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更不准销售。
据了解,目前,虹桥集团各项目部已经接到通知,公司正加大检查力度,监督各项目部认真执行。(记者 罗明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