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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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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5 15:29:15 来源: |
本网讯 11月2日,射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税清亮,副主任曾东升、张朝书、蔡诚银、贺华荣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射洪县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射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射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
会上,税清亮就代表票决制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代表票决制工作,把“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要聚焦关键,把握重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是要围绕项目征集,要把握民生实事工作的特点,提出科学的民生实事项目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作用,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代表积极提出好的项目建议;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实施和报告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所办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有效梳理和筛选,列出清单,严格按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序稳妥地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代表票决制重要意义、经验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等阵地,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民生实事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和群众基础。
县政府副县长欧玉平,县政协副主席王庆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健、县人大常委会科级干部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2名公民代表旁听了会议。(全媒体记者 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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