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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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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5 16:31:03 来源: |
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 艾君 )11月14日,射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税清亮,副主任曾东升、张朝书、贺华荣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诚银,副县长欧玉平,县政协副主席胥旭东,县法院、县检察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代表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决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对指导全县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有重要意义。
会议审议通过《射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办法(试行)》(草案)。会议认为,该《办法》是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税清亮分别就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议案和《射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办法(试行)草案》,提出了要求。针对“七五”普法工作,他指出: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讲究方法丰富载体,在重视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注重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突出重点,优化内容,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普治并举、以普促治,切实做到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针对拟出台的《办法》,他指出:要提高认识齐抓共管,拟出台的《办法》将使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更加有据可循,监督工作将更加有底气,监督实效也将逐步获得提高;要明确责任充分履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任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强化管理扎实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抓好国有资产的登记、使用、评估、处置等项工作,严格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希望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管好、盘活我县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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