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社科界“思想库”和“智囊团”的功能,切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特举办射洪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公民或组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射洪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射洪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组织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射洪市以外的公民或组织以射洪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并有明显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
3.射洪市行政区域内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射洪市内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书面同意的。
二、参评范围
射洪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范围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人类学、民俗学、新闻学、传播学等。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下列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属申报参评范围。
1.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资料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论文集;
2.经县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编印的书籍和内部资料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
3.在县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类网站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社科研究结项课题等;
4.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县委、县政府及以上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
5.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
6.丛书以其中独立完整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单独申报参评;
7.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同一专题的系列论文;
8.多卷本的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列为国家、部委或省、市、县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成果,须出具结项证书,方可申报,不接受阶段性成果的申报。
前款规定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般应在规定年限内发表。对在规定年限以前发表的未曾参评、确有重大价值、符合本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于申报参评范围:
1.各类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
2.丛书中有其他不属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得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参评;
3.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
4.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已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所有申报作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舆论导向,对导向不正确的,实行一票否决,不纳入参评范围。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0项、优秀奖15项。以上奖项可空缺。
四、成果奖励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成果,由市政府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和奖金。从中选出优秀成果代表射洪市参加遂宁市第十七次社科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止。
六、申报方式
1.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镇(街道)、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部门、单位初审后,统一向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市社科联)推荐。
2.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和镇(街道)、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作者以外的作者,直接向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市社科联)申报。
七、成果提交
1.参评成果一式5份(至少提供原件1份,其余可复印);
2.《射洪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至少提供原件1份,其余可复印);
3.《射洪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信息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4份(参考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5.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或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
6.以上资料报送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关四楼社科联办公室)申报,电子档发送至1029037048@qq.com(注明:社科评奖),联系人:龙凤;联系电话:0825-6630358。
射洪市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